★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指采用系統的調查方法,確定地塊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圍的過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等規范要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分三個階段: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一階段,是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主的污染識別階段,原則上不進行現場采樣分析;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二階段,分為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兩步,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或周圍區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廠、農藥廠、冶煉廠、加油站、化學品儲罐、固體廢物處理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或活動;以及由于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排除地塊內外存在污染源時,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初步采樣分析結果,如果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 (GB 36600)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以及清潔對照點濃度(有土壤環境背景的無機物),并且經過不確定性分析確認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后,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否則認為可能存在環境風險,須進行詳細調查。標準中沒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綜合判斷。詳細采樣分析是在初步采樣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采樣和分析,確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圍。
圖2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程序框圖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三階段:以補充采樣和測試為主,獲得滿足風險評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所需的參數。
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并查閱相關技術、政策文件,結合現場調查結果,為建設單位提供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協助建設單位取得審批文件,該報告及其審批文件可作為建設單位辦理用地規劃許可的重要文件之一。
★ 生態環境現狀調查
生態環境現狀調查是進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工作,生態系統的地域性特征決定了生態環境現場調查是必不可少的步驟。生態環境調查一般要進行兩個階段,即在影響識別和評價因子篩選前要進行初次現場踏勘;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前還要進行詳細勘測和調查。
生態環境調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5個方面:
(1)陸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評價范圍內的植物區系、植被類型,植物群落結構及演替規律,群落中的關鍵種、建群種、優勢種;動物區系、物種組成及分布特征;生態系統的類型、面積及空間分布;重要物種的分布、生態學特征、種群現狀,遷徙物種的主要遷徙路線、遷徙時間,重要生境的分布及現狀。
圖3 典型植物樣方圖
(2)水生生態現狀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評價范圍內的水生生物、水生生境和漁業現狀;重要物種的分布、生態學特征、種群現狀以及
生境狀況;魚類等重要水生動物調查包括種類組成、種群結構、資源時空分布,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等重要生境的分布、環境條件以及洄游路線、洄游時間等行為習性。
(3)收集生態敏感區的相關規劃資料、圖件、數據,調查評價范圍內生態敏感區主要保護對象、功能區劃、保護要求等。
(4)調查區域存在的主要生態問題,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鹽漬化、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調查已經存在的對生態保護目標產生不利影響的干擾因素。
(5)對于改擴建、分期實施的建設項目,調查既有工程、前期已實施工程的實際生態影響以及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
圖4 土地利用現狀分布圖
根據委托單位提供的資料并查閱相關技術、政策文件,結合現場調研成果,為委托單位提供項目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報告,該報告可作為委托單位編制環評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 環境要素專題影響評價
環境要素專題影響評價是指在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上,對特定的環境要素進行專項評價。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特定環境要素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其中環境要素是指構成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各異而又服從總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成,也叫環境基質,通常是指大氣、水、聲、振動、生物、突然、放射性、電磁等。
環境要素專題影響評價是對環境影響評價的補充說明與拓展,同樣是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生態安全為目標,論證規劃方案的生態環境合理性和環境效益,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明確不良生態環境影響的減緩措施,提出生態環境保護建議和管控要求,為規劃決策和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管理提供依據。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者說明,應當對規劃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要素影響作出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要素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作為規劃草案的組成部分一并報送規劃審批機關。
環境要素專題影響評價主要是通過對建設項目原輔材料使用、施工建設、生產運營方式以及產污環節等的分析,找出項目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提出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評價項目對周邊環境要素可能的影響程度及范圍,結合環境現狀調查情況,提出項目從環保角度分析是否可行的結論。
根據委托單位提供的資料并查閱相關技術、政策文件,結合現場調研成果,為委托單位提供項目環境要素專題影響評價報告,該報告可作為環評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